一、通过手机、网络发布“本公司办无息贷款”:犯罪嫌疑人发送虚假低息甚至无息贷款信息,事主与其联系后,被要求向指定账户汇验资款,以证明还贷能力,造成经济损失。 二、“身份证被冒用”:犯罪嫌疑人冒充电信、公安或银联的工作人员,谎称事主身份证被人冒用安装电话并欠下高额话费,还发现以事主名字开户的银行账户涉案,将对该账户进行冻结,询问事主是否还有其他银行卡,要求事主到ATM机上对其进行加密,实际上是将卡内存款转入犯罪嫌疑人指定账户。
三、低价销售热门紧俏商品诈骗:利用低价销售或有优惠价格的热门商品为由实施诈骗。
四、丢捡财物诈骗:目前已出现的此类诈骗案件已从单纯丢捡财物转换成涉及猪结石、黄金饰品等其他物品,通过多人设套进行诈骗。
五、收取维权费用的诈骗:犯罪嫌疑人虚构某维权网站,发布负责受理查处网上诈骗案件信息,当受害人报案后,因按其要求汇款到指定账户缴纳所谓的“确认款”、“税费”、“律师费”等而被骗。
六、凶信诈骗:作案人在聊天中套出受害人的家庭住址、电话等隐私情况,然后给受害人家中拨打电话,称受害人在外出了车祸,住在某地某医院,自称是医院工作人员,要求向他提供的账号汇款,以便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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