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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适应新税法 教你几招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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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适应新税法 教你几招技巧

发表于 2008-9-6 13:52:32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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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适应新税法 一起来看其中细节与技巧

  中新浙江网1月29日电  本报创业直通车已经开出了第十站,统计了一下读者发来的问题,发现很多企业对于新《企业所得税法》还是有些不适应,比如温州的一家集团公司,旗下有12个子公司,经营钢材、房产等,尽管对新《企业所得税》也作了一些研究,但还是感到很迷茫。该集团负责人在来信中说,从2008年起,根据新企业税法,集团公司不能进行合并纳税,那就意味着原来5家子公司遗留下来的亏损得不到集团公司弥补,要各自消化,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下,这几家子公司很有可能倒闭,将给集团带来巨大的损失;其次,对于集团公司的闲散资金在做预算时也找不着合理的投资方向;再次,对工资、捐赠、研发费用及广告费等不知该怎样进行具体的操作,担心操作不当增加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最后对集团各子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率的选择上也比较棘手。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新税法总体上维护了中小企业的利益,在新税法下,企业该如何理财?关心的企业可以一起来看一看。

  诊断

 

  肖金水

  面对“两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及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调整,笔者建议该企业在税前经营、投资等税收筹划环节上要随之作出相应调整,以实现自身负担的最小化。为此,我提出如下思路:

  企业组织形式可以改一改

  我国目前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后两者不适用本企业所得税法,即后两者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前两者在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股东还得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鉴于后两者在责任承担上要大于前两者,因此企业在权衡自身发展前景、规模预测、市场风险等因素后,可合理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以期缴纳相对较少的税款。
船长
 楼主|
发表于 2008-9-6 13:55:12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免税的方式去投资

  当企业有暂时闲置资产要对外投资时,可以选择购买股票、债券或直接进行投资,而新法明确规定了国债利息收入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为免税收入,所以在综合风险与收益的权衡下,投资国债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相对于其他债券及股利不失为一个较好的投资选择。

  工资、捐赠、研发“就高不就低”

  从新法实施后的角度来分析,税基型的筹划主要通过缩小计税基础来减轻纳税义务,如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及时核销已发生的损失。

  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前扣除政策的调整上,对于工资、捐赠、研发费用及广告费作了更加宽松的规定,特别是对于内资企业来说,扣除限额得到大幅度提升,集团各子公司因此可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限额内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即在规定范围内充分列支工资、捐赠、研发费用及广告费等。

  再具体来看,新企业所得税法把捐赠扣除的计算基数由原来的应纳税所得额改为利润总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由利润总额调整后所得,鉴于利润总额属于会计概念,它在计算操作上没有应纳税所得额那么严格,集团各子公司可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充分扩大利润总额,从而使扣除数额增大。

  当然还必须注意,应严格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因为后者的税前扣除标准比前者偏紧许多,而又鉴于两者容易混淆,集团各子公司应在“营业费用”中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不做“打肿脸的胖子”

  新企业所得税法在整体上降低了税率,虽对不同档次的税率进行了整合,但还是分了三档不同税率:基本税率25%、低税率20%、优惠税率15%。如对小型微利企业施行20%的税率,因此集团各子公司可根据对自身规模和盈利水平的预测,在权衡之下,可将有限的盈利水平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而适用较低的税率。
船长
 楼主|
发表于 2008-9-6 13:59:27 显示全部楼层
 换投资“地点”,变投资“方向”

  首先,总体上来看,新企业所得税法构筑的税收优惠体系是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与以往“区域优惠为主、产业优惠为辅”的政策迥然不同,因此集团各子公司在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时,必须将视角从投资地点的税收筹划向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转变,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创业投资或投资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及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等,而非更多关注于对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等特定区域的投资;

  其次,集团各子公司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即采用工资加计扣除、减计收入的政策,使得上述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变得更加严格、合理和科学;

  最后对于可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集团各子公司来说,应充分利用5年过渡期,加大投资力度,扩充实力,为将来与新企业平等的竞争打下坚实基础,或者在不扩大规模的基础上,在五年时间的过渡期内尽量做大利润,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

  改变纳税方式

  当企业及下属单位有盈有亏时,理应设法使企业合并申报,盈亏相抵,否则一个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一个单位还得等待弥补亏损,将影响企业整体利益,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与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集团各子公司即可利用两者的特殊关系合理安排盈亏分布,以达整体承担较低税负的目的。

  提醒:避税要“悠着点”

  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反避税的力度明显加大,特别注重对关联方转移定价的防范,规定了一系列相关条款,同时增加诸如防范避税地避税、防范资本弱化、一般反避税等反避税手段,从而使以往主要是针对外资企业的反避税,自然延伸到内资企业,对此集团各子公司应提早作出安排,掌握和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的规定,防止被税务行政调查而造成损失。

  最容易被忽略的销售细节

  销售说到底是满足客户需求的过程,也就是说你的产品的特性优点能给客户带来的利益。但不可否认,除产品外,销售员在拜访客户中的一些细节处理,对销售的成功率也有重要的影响。

  销售员的着装:“客户+1”

  销售员西装革履公文包,能体现公司形象,但有时候还是要看被拜访的对象,双方着装反差太大反而会使对方不自在,无形中拉开了双方的距离。如建材销售员经常要拜访设计师和总包施工管理人员,前者当然要衬衫领带以表现你的专业形象;后者若同样着装则有些不妥,因为施工工地环境所限,工作人员不可能讲究着装,如果你穿太好的衣服跑工地,不要说与客户交谈可能连办公室坐的地方都难找。专家说:最好的着装方案是“客户+1”,只比客户穿得好“一点”即能体现对客户的尊重,又不会拉开双方的距离。
船长
 楼主|
发表于 2008-9-6 14:03:30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比客户晚放下电话

 销售员工作压力大时间也很宝贵,尤其在与较熟客户电话交谈时,很容易犯这个毛病——与客户叽哩呱啦没说几句,没等对方挂电话,啪就先挂上了,客户心里肯定不愉快。永远比客户晚放下电话这也体现对客户的尊重。也有些销售员有好的习惯会说:“张工,没什么事我先挂了。”

  与客户交谈中不接电话

  销售员什么都不多就是电话多,与客户交谈中没有电话好像不可能。在接电话前形式上请对方允许,一般来说对方也会大度地说没问题。但我告诉你,对方在心底里泛起:“好像电话里的人比我更重要,为什么他会讲那么久?”所以销售员在初次拜访或重要的拜访时,决不接电话。如来电话的人物实在重要,也要接后迅速挂断,等会谈结束后再打过去。

  多说“我们”少说“我”

  销售员在说“我们”时会给对方一种心理暗示:销售员和客户是站在一起的,是站在客户的角度想问题,虽然“我们”只比“我”多了一个字,但却多了几分亲近。

  随身携带记事本,拜访中随手记下时间地点和客户姓名头衔;记下客户需求;答应客户要办的事情;下次拜访的时间;也包括自己的工作总结和体会,对销售员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好的工作习惯。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当你虔诚地一边做笔记一边听客户说话时,一种受到尊重的感觉也在客户心中油然而生,你接下来的销售工作就可能会顺利一些。

  保持相同的谈话方式

  这一点一些年轻的销售员可能不太注意,他们思路敏捷口若悬河,说话更是不分对象像开机关枪般快节奏,碰到客户是上年纪思路跟不上的,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容易引起客户反感。我们公司有一位善长项目销售的销售员,不是太能说会道,销售技术方面也未见有多少高招,但他与工程中的监理很投缘,而监理一般都是60岁左右将要退休的老工程师,而此君对老人心理好像很有研究,每次与监理慢条斯理谈完后必有所得。
Henry 发表于 2009-3-22 22:11:43 显示全部楼层

Re:企业如何适应新税法 教你几招技巧

来支持一下!,很不错,非常好,对,就应该这样,呵呵,做人要厚道!,我赞赏你的观点。,支持狂顶!
avorme 发表于 2009-3-27 09:13:45 显示全部楼层

Re:企业如何适应新税法 教你几招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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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阳光 发表于 2012-3-6 22:13: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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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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